转自: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韩昱
日前,商务部等9单位印发《2026“乐购新春”春节特别活动方案》,其中提出,开展有奖发票。指导有奖发票试点城市精心设计方案,在春节期间加大奖金投放力度,让消费者通过消费赢彩头、添喜气、得实惠。
“2025年底,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启动了有奖发票活动,支持50个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工作,覆盖购物、就餐、旅游住宿、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主要场景,激发居民消费需求。”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吴盖在1月30日财政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试点城市名单正在公示,50个城市GDP总额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的44%。公示结束后,财政部将抓紧拨付试点资金,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政策实施。
“有奖发票试点是以‘小切口’推动‘大循环’的一项政策工具。”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顾问朱华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看似只是给消费者一张可能中奖的发票,实则融合了消费激励、税收治理、市场规范与行为引导等多重目标。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对记者表示,有奖发票试点是撬动居民消费的“精妙”工具,更是兼顾消费激励与市场治理的复合型政策探索,其设计既贴合民生消费实际,又蕴藏深层经济治理逻辑。
具体来看,此次有奖发票试点要求,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这意味着,消费者任意一次超过百元的日常消费行为,都有可能获得“意外之喜”。
宋向清表示,有奖发票以利益激励叠加场景普惠的双重逻辑,通过激活消费端、规范供给端、盘活市场端形成消费正循环。在消费端,把100元以上的日常消费与不超过800元的“意外之喜”绑定,既唤醒消费者的索票意识,还直接提升了居民的消费意愿和消费频次,尤其可激发餐饮、文旅、生活服务等高频刚需消费场景的活力。
此外,有奖发票还有另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利用“概率激励”引导全国人民参与对依法纳税、合规开票的监督。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当“主动索票”从少数人的坚持变为多数人的习惯,市场的透明度也会随之提升,合规经营者的竞争力便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