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邹竣麒 记者 刘胤衡)“内部渠道”“低价转让”……二手平台上的售票广告,可能暗藏骗局。一诈骗团伙以售卖热门赛事门票为名设局,骗取7.5万余元。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一诈骗案件作出判决。
本案中,被告人钟某伙同被告人徐某、黎某、张某等人团伙作案,在二手平台以销售赛事门票为名义,诱导消费者私对私转账,骗取钱款。2025年1月至3月,该团伙通过虚构出售多种热门赛事门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吴某等人钱款共计人民币7.5万余元。钟某等人还通过收集他人提供的多个二维码进行收款,逃避侦查打击。现涉案款项均已退缴。
法官指出,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单处或者并处罚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钟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示,消费者购买门票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购票渠道,不要轻信“内部渠道”“低价转让”等噱头,增强反诈意识和识别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平台交易涉及转账时,提高警惕,不盲目添加陌生社交账号,避免脱离平台监管私下转账;发现被骗及时报警止损,并保留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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