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2月2日讯(记者 阮冠达)春节将至,烟花爆竹怎么放?记者2日自市应急管理局处获悉,今年春节,福州仍然实行限放限燃政策,五城区大部分地区,可在规定时间内燃放烟花。
据悉,五区限放区域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允许燃放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二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此外,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主次干道、医疗机构、学校、养老院、图书馆、博物馆、林地等区域,属于禁燃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守规定,不售、不存、不放烟花爆竹。一旦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应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拨打110、12345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