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北京2月1日电(记者周怿)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公告,对出口退税管理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完善,推动出口退税申报办理更加便捷高效。
公告对不同时期出台的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进行了归并整合,形成统一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办理及服务管理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出口退税管理,有利于纳税人全面理解掌握、规范高效遵从。
公告优化调整了退(免)税流程。针对纳税人因暂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等客观因素,确实无法及时结清税款,或因不熟悉政策,备案时误选与自身经营模式不匹配的退(免)税办法等特殊情况,允许纳税人先行办理备案变更,待变更后再按照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同时,优化出口退(免)税办理方式,以大数据、新技术为依托,进一步便利纳税人高效办理出口退(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