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海新闻记者 赵俊杰)2月2日是国际湿地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拥有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重要湿地5处、省级重要湿地32处,建成小微湿地13处,拥有963名湿地管护员,实现三江源区域全覆盖。绝大多数重要生态功能湿地纳入保护范围,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供了青海样本。
青海作为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拥有全国十分之一的湿地面积,是维系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其湿地保护工作不仅关乎本地发展,更承载着保障国家水资源安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战略使命,开创了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十四五”时期,青海围绕五大生态板块,编制印发《青海省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打造高水平保护、高效能修复、高质量发展湿地保护新格局。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原则,累计投入资金3.78亿元,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通过封育管护、水系连通、栖息地修复、自然岸线维护等措施,有效改善了高原湿地生态状况。针对气候变化引起的青海湖、尕海等重要湿地水位上涨淹没草场问题,探索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牧)还湿项目,实现了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的良性互动。同时,创新自然教育“青海模式”,以国家湿地公园为基点,探索“一园一品”湿地生态旅游、生态体验与自然教育新方式,建成湿地学校14所。
目前,青海高质量推进三江源、青海湖两处湿地类型国家公园建设,强化分级管理,将生态功能及区位重要的湿地申报列入国家(国际)重要湿地,形成“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小微湿地”的四级保护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十五五”期间,青海在优先保护的前提下,坚持“一园一策”“一地一策”,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在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运营,建立社区共建共管机制,让农牧民从湿地保护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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