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等3部门制定的《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简称“《规定》”)正式实施,针对近年来社会上频发的拒收现金现象,新规划出了明确的“红线”。
《规定》明确,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或法定职责而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损害现金支付便利。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作为最基础的支付工具,在服务实体经济、实现普惠金融、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兜底作用。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快速发展,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如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非现金支付渠道多了,并不意味着公众的现金支付权利可以被随意剥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此前组织的抽样调查,超75%的老年人经常使用现金,县域老年人这一比例更是达80.4%,此外,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小微商户等群体也对现金高度依赖。保障现金支付,是践行金融为民理念、保障金融体系稳定的底线要求,更是兼顾数字发展与民生温度的重要考量。
就在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2025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行政处罚情况,两家单位分别因拒绝客户使用现金支付方式缴纳停车费、拒绝客户使用现金支付方式办理投保业务被处以警告、罚款,相关直接责任人亦同步受惩。
整治拒收现金行为、保障现金支付并非否定移动支付的价值,而是推动多元支付方式的和谐发展。此次的《规定》也基于分类管理和普遍适用的原则,对于全部交易、支付、服务均通过网络完成的,要求收费单位、经营主体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并在服务过程中及时告知、说明支付方式。
春节即将来临,社会公众的多方面支付需求也将集中释放,相信随着《规定》的实施,在主管部门、经营主体、金融机构等多方努力下,一个更加多元、更加普惠、更加便捷的支付环境,必将为改善消费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