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39 证券简称:振华风光 公告编号:2026-003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大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李洪先生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大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张剑女士接替李洪先生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剑,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深度参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剑女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贵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轮换符合规定。
(三)诚信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剑女生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254号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其作为青海春天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