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6-0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6年1月29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幢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嵘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四项专门委员会制度进行统一适应性修订。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调整如下: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蔡嵘(主任委员)、邵宇平、唐卫民、胡军、张旭、吕巍、黄岩
提名委员会:吴坚(主任委员)、李萍、张旭、黄岩、邵丽丽
审计委员会:邵丽丽(主任委员)、唐卫民、卢梅艳、吴坚、吕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吕巍(主任委员)、卢梅艳、胡军、黄岩、邵丽丽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法务部名称及职能的议案》
同意“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更名为“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将原部室职能中涉及监事、监事会工作的相关表述删除,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组织筹备监事会会议、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负责监事持股情况及日常培训管理,以及配合监事会对集团经营管理实施日常监督及专项检查工作等。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拟扩
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的议案》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参与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拟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的议案》(编号:临2026-002)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报备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6-002
关于参与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
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拟扩募
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实施背景
1、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8048.SH)(以下简称“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REIT”或“本基金”)于2024年12月25日成功上市。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关于上海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新高地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的要求,充分利用创新型金融工具盘活存量资产,增强公司资产运营管理效率,提升轻资产运营服务能级,加快打造全生命周期的园区开发模式,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集团”或“本公司”)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联发公司”)拟以子公司拥有的部分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参与本基金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的申报工作。
2、本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拟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本基金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的申报工作。
3、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募REITs扩募方案
(一)不动产项目
1、外联发公司持有的位于申东路251弄8、9号的W5-3地块15#-17#仓库(以下简称“W5-3地块仓库项目”),建筑面积96,041.93平方米。
2、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发公司”)持有的:(1)位于德林路90号1、5、6幢的F18地块77#厂房,建筑面积10,308.36平方米;(2)位于德林路90号2幢的F18地块78#厂房,建筑面积10,960.42平方米;(3)位于德林路90号3幢的F18地块79#厂房,建筑面积13,170.80平方米;(4)位于德林路90号4幢的F18地块80#厂房,建筑面积13,196.34平方米;(5)位于德林路90号8-9幢F18地块81#厂房,建筑面积14,919.52平方米;(6)位于荷香路32号10,11幢的F18地块83#厂房,建筑面积6,825.06平方米;(7)位于意威路31弄1-4号、地下室的F18地块91#-94#厂房,建筑面积70,987.66平方米;(8)位于德林路90号的F18地块配套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476.57平方米(以下合称“F18地块厂房项目”,与W5-3地块仓库项目合称“不动产项目”)。
(二)主要交易流程
1、完成资产重组
外高桥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将外联发公司持有的W5-3地块仓库项目及相关的资产、负债、人员划转至外高桥集团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联伍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伍公司”);外联发公司拟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将三联发公司持有的F18地块厂房项目及相关的资产、负债、人员划转至外联发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联陆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陆公司”,与联伍公司合称“项目公司”)。待前述重组完成后,外高桥集团和外联发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参与本基金扩募。
2、基金完成募集,认购专项计划全部份额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完成本基金扩募资金募集,本次扩募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认购本次扩募战略配售份额,拟认购份额预计不低于本次基金扩募份额的20%。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设立华安资产-外高桥仓储物流2号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称“专项计划”,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由基金认购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份额。
3、转让项目公司股权
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就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取得相关国资部门(如需)或其他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将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债权(如有)转让予专项计划,最终实现本基金间接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债权(视最终交易方案而定)。
4、扩募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本公司拟担任不动产项目的运营管理统筹机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外联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拟担任不动产项目的运营管理实施机构,在不动产项目运营期间,将按照届时与相关方签署的运营管理协议承担对不动产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职责。
(三)项目相关进展及后续安排
本公司将联合相关专业机构,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不断完善并形成正式申报材料,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申报,最终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REIT扩募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定。
三、授权事宜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就发行本次基金扩募的设立、申报发行、注册募集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办理各项有关手续及其他有关的必要事宜。
四、开展本次基金扩募的目的与意义
本公司此次参与基金扩募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推动仓储物流行业的资本创新,也是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REIT的重大突破和延续,充分发挥公募REIT作为基础设施专业运营平台的功能。此举可促进本公司持续盘活存量资产,推动战略转型,打通仓储物流全生命周期发展模式与投融资机制在仓储物流不动产领域投资的良性循环。
五、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基金扩募尚处于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批准,相关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关注政策动向,积极与相关监管部门保持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材料,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