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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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6年1月28日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十届历次全会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提交提案,以高水平履职的实际行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力量。
截至1月27日18时,共收到提案826件。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及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经审查,立案812件,不予立案14件(其中,转为意见和建议6件,撤案8件)。
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641件,占78.9%;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界别、委员小组等提案171件,占21.1%。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278件,占34.2%;政治建设方面提案42件,占5.2%;文化建设方面提案140件,占17.2%;社会建设方面提案319件,占39.3%;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33件,占4.1%。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委员们以高度负责的政治热情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落实中共河北省委部署,聚焦“十五五”规划实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现代化城市、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乡村全面振兴、落实落细民生工程、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河北等务实建言献策。二是质量进一步提高。委员们坚持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原则,突出专业所长,深入调查研究,提案建议更具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三是党派集体提案作用更加突出。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注重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深入调研、广泛协商的基础上提出集体提案,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凝心聚力作用进一步发挥。委员们通过提案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践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重要要求,坚定发展信心,凝聚奋进力量。
大会闭幕后,提案将送交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及时审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