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6-002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新设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0万元认购江苏南通元禾重元战新基金(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元禾重元战新基金”、“本合伙企业”)2.8986%的首期基金份额(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及公司持有基金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重点投资于围绕核心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未来通信的创新以及由技术驱动的应用场景。
● 本次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元禾重元战新基金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元禾重元战新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不能成功募足目标规模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践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度合作,整合其经验与资源,搭建多元化投资渠道,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0万元认购元禾重元战新基金2.8986%的首期基金份额(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及公司持有基金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重点投资于围绕核心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未来通信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未来通信、半导体、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以及由技术驱动的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AI+机器人、智能制造、智慧能源等)。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江苏南通元禾重元战新基金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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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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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禾重元”)已于201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0720,业务类型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截至目前,元禾重元共管理12支基金,合计管理基金规模超过150亿元。元禾重元聚焦以科技创新和数据驱动的产业为核心,与平台级产业方深度合作并持续进行生态布局。
2、元禾重元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姚骅先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和南京师范大学物理学士。2014年至今,任元禾重元的管理合伙人。曾任苏高新副总裁,中新创投副总经理,中新开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苏州创投常务副总裁,曾担任江苏省创投协会副会长、苏州创投协会副会长。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关联方王龙祥先生过去12月内曾担任公司监事(因公司取消监事会,王龙祥先生于2025年11月17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其为元禾重元战新基金的关键人士和元禾重元战新基金管理人元禾重元的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认购基金份额,也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截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过同类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元禾重元战新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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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资人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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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元禾重元战新基金尚在募集中,其他出资人尚未全部确定。
2、以上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所致。
四、参投新设私募基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合伙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是投资具有投资价值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从而实现投资增值,并最终实现投资人的投资收益。
2、存续期限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八年,如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确需延长存续期的,可以延长两次,每次不超过一年。
(二)投资领域
本合伙企业主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全链条/全阶段的投资机遇,投资标的主要围绕核心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未来通信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未来通信、半导体、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以及由技术驱动的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AI+机器人、智能制造、智慧能源等)。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合伙企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本合伙企业与投资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管理人拟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并提交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四)管理费
1、管理人
元禾重元将担任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人,负责本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2、管理费
在投资期内,管理费为基金实缴规模的1.5%/年,基本费用每年分两次计提,计提时间分别为一月份和七月份,具体计提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决定;投资期届满后的退出期内,按照项目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的比例计算,管理费为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1.5%/年;存续期限延长的期间,本合伙企业无需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五)收入分配安排
本合伙企业所得的可分配收入累计达到五百万元以上或普通合伙人经合理商业判断认为合适分配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
(2)返还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
(3)支付有限合伙人5%平均年化净投资收益率的优先回报;
(4)支付普通合伙人5%平均年化净投资收益率的优先回报;
(5)超额收益按80%(全体合伙人),20%(普通合伙人)分配。
(注:协议尚未完成签署,以上协议主要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1月23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新设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参与投资新设私募基金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新设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需要和本次交易进程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精密激光加工设备行业领先的上市公司,聚焦于半导体、电子、新能源和显示等应用领域,为各种超薄、超硬、脆性、柔性、透明材料及各种复合材料提供激光加工解决方案。新一代信息技术未来通信的创新以及由技术驱动的应用场景对微纳加工精度提出极限要求,直接驱动激光设备技术路线迭代。通过基金投资,公司可前置获取下游核心企业的技术需求,将设备研发与前沿技术节点深度耦合。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的私募基金元禾重元战新基金重点投资于围绕核心新一代信息技术未来通信的创新以及由技术驱动的应用场景,公司本次认购私募基金财产份额,旨在抓住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围绕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
本次投资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有利于拓宽公司现有投资方式和渠道。公司本次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相较公司直接投资能够分散投资风险,加快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布局,为公司挖掘新的业绩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
本次投资完成后,元禾重元战新基金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参投新设私募基金的风险分析
1、元禾重元战新基金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元禾重元战新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不能成功募足目标规模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