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28日讯(记者 石磊磊)1月27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福州出台《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一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单元,系统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与特色资源利用,推动耕地保护从数量增量向质量增质转变,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样板。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出台的《意见》打破以往耕地保护重数量的模式,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推动耕地保护与产业发展、生态修复、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
其举措主要聚焦四个方面。首先,在农用地整治与耕地质量提升上,福州将多举措打造优质耕地。比如打造集中连片耕地、优化耕地空间、推进耕地提质增效。“小田变大田”“林耕置换”“稻鱼”“稻虾”“稻蟹”等多种农用地复合利用模式等创新做法将被推广。
其次,福州将推进建设用地整理与盘活利用,特别是创新低效用地再开发,结合整治工作将零星、插花的小块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归并为大块宗地,用于乡村振兴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再者,在生态保护方面,福州将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对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围合范围内不宜保留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可依据相关规定有序退出,恢复为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提升生态保护红线的完整性。
最后,福州将对乡村特色资源保护利用,立足乡村优势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主导产业。
整治实施单元的推进分为谋划确定、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审查报批、组织项目实施、严格竣工验收五个核心环节。根据时间节点安排,福州将在 2027 年有序推进各实施单元项目建设,推动形成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城乡风貌持续改善、生态功能有效提升的初步成效;到 2028 年,全面完成各实施单元子项目建设与竣工验收工作,系统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福州经验”与“福州模式”,为全市乃至全省耕地保护提质增效、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