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出要主动放弃社保,改为折现,能答应吗?答案非常明确:千万不能同意!哪怕员工写了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这份文件也完全没有法律效力。
从法律层面来说,给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可不是“你情我愿”就能商量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项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通过双方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还有些员工觉得公司把社保钱折现,自己能多拿工资,后续可以自己去参保,甚至干脆不参保,以为能赚更多钱。但这种做法同样行不通。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要求,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和个人私下约定以现金形式支付社保费、不缴纳社保,或者让员工自行办理社保缴纳,都是违规操作。
对企业而言,答应这种要求的风险极高:
1. 面临社保部门的稽查处罚,可能被责令补缴社保费,还会产生高额滞纳金。
2. 员工后续如果反悔,以“公司未缴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如果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大概率会败诉,不仅要补缴社保,还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3. 若员工在职期间发生工伤、就医等情况,原本由社保基金承担的费用,会全部转嫁到企业头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所以,面对员工放弃社保的请求,企业一定要明确拒绝,同时做好政策解释,依法合规用工,避免后续产生劳动纠纷。
来源:北京人社
作者: 罗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