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413,简称:安培龙)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重要议案,涉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及临时股东会安排等事项。会议由董事长邬若军先生主持,全体8名董事均出席并参与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原超募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此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根据公告,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具体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编号:2026-011)。
同时,董事会以8票全票同意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投资方案细节可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专项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为推进上述议案的审议流程,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15:0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会议安排及议案详情已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对外披露。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需提交股东会 |
|---|---|---|
| 关于原超募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否 |
|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是 |
| 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否 |
安培龙表示,本次董事会决议严格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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