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创始人
2026-01-27 03:49:11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达到的预期收益需逐步释放,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将受到股本摊薄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测算,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51,7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11,279,729股,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3,383,918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4,663,647股。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了2025年三季度报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8.7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4.77万元。在此基础上,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前三季度年化数据,2026年度数据按较2025年度持平、减少10%和增加10%的变动幅度进行测算。在测算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财务数据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财务数据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注:上述测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分别计算所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将改善资本结构、完善业务布局、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但考虑到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且产生效益的金额受宏观环境、企业经营、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故在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完成本次发行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请见《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数控机床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始终致力于高精密数控机床的技术突破。公司产品涵盖T系列数控车床、自动化生产线、并行复合加工中心、普及型数控车床等多品种数控机床,主要应用于汽车制造、工程机械、通用设备、机器人、航空航天、国防军工、半导体设备等高端制造领域。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向“高端复合化机床产业化项目”“高端精密机床与机器人硬件智造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①“高端复合化机床产业化项目”一方面扩大公司T系列数控车床、自动化生产线等成熟产品的生产能力,充分把握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市场机遇,满足下游客户设备需求,提升市场占有率,巩固市场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推动卧式加工中心、五轴联动加工中心、五轴车铣复合加工中心等高端数控机床的产业化布局,为客户提供具备复合加工能力、多轴联动特点的先进设备,满足高端制造领域客户复杂零部件高效加工需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②“高端精密机床与机器人硬件智造研发项目”一方面将进一步研发并丰富卧式加工中心、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等高端数控机床的产品矩阵,为公司完善高端数控机床产业化布局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将基于数控机床在机器人领域广泛应用所形成的技术积累,从机器人专用设备开发、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自动化装配与检测等多个方面打造机器人硬件解决方案,打造第二增长曲线。③“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布局展开,公司有望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一贯重视人才团队建设,已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管理高效的专业人才团队,涵盖研发、管理、生产、市场等多个领域,能够深刻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创新方向,使得公司能够长期保持市场竞争力,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在多渠道吸收外部优秀人才注入新鲜血液的同时,还持续推进内部人才的培养和发展,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充分的人才储备保障。在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人才优势,推动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落地,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2、技术储备

公司以高精度为引领,持续开展技术创新,不断突破基础技术和核心技术,建立稳定可靠的高精度基础平台,立足产业高端需求,在推动高端数控机床产品自主创新的同时,积极探索复合工艺加工、多轴联动等先进技术的产业化方案,不断丰富完善基础技术和核心技术。在持续高强度自主创新的支持下,公司已探索、形成及掌握了覆盖高刚性和高精度主轴技术、电主轴技术、伺服刀塔技术、伺服尾座技术等多项国内领先、工艺成熟的关键核心技术,系实现高端数控机床核心部件的自主化、高精度化批量生产的必要条件,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

公司历来重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并根据产品应用领域广的特点,积极拓展下游不同行业的应用市场,形成了广泛的客户基础。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工程机械、通用设备、机器人、航空航天、国防军工、半导体设备等领域。经过多年的稳健经营,公司在产品柔性化设计、加工能力及后续支持服务方面均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因而与一大批下游行业的大型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及公司产品矩阵持续完善,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资源保障。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和延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储备。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提高日常运营效率、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等方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持续增强公司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立足于高端数控机床相关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并加快推动技术商业化应用工作,一方面,坚持对现有产品进行研发与市场开拓,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快推动新产品的商业化进程。以此,公司将持续增强产品竞争力,拓展优质客户,提高市场地位、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

(二)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公司在各项内部管理方面,将继续提高包括生产经营管理、客户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多方面综合管理水平,逐步完善流程,实现技术化、信息化、精细化的管理,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科学降低运营成本。

(三)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于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建设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成并实现预期效益,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从而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长泉、郭秀华、高兆春承诺如下:

1、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6-001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等相关议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预案等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实质性判断、批准或核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待审批机关的批准与核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1月21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长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股东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3,383,918股(含本数)。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1,7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四、《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六、《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八、《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九、《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关于择机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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