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网站1月22日消息,2025年第四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对2家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经济处罚。央行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
其中,江苏城市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拒绝客户使用现金支付方式缴纳停车费,被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被给予警告,处0.2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拒绝客户使用现金支付方式办理投保业务,被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被给予警告,处0.8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据《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公告〔2025〕第29号发布),依法维权。
《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尊重社会公众对合法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或法定职责而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损害现金支付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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