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1月23日通报一起水域无证驾驶及暴力抗法事件,该局表示,该案件性质极为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现向社会公开通报,以作强烈警示。
2026年1月13日凌晨4时许,东洞庭湖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城陵矶水域执行巡查任务时,发现一艘快艇形迹可疑。执法人员当即示意快艇停船接受检查,不料对方非但无视劝阻,反而加速逃逸。逃窜过程中,该快艇驾驶员多次故意调转航向,对执法船发起对冲撞击,严重危及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事件发生后,执法部门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公安机关深入调查证实,该驾驶员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船舶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此次事件是无证驾驶、拒不配合执法、暴力冲撞执法船只等多重违法行为的叠加,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涉事船主作出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严厉处罚。
严厉警示
1.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东洞庭湖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生态环境与渔业资源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非法捕捞、违规垂钓活动,特别是伴随无证驾驶、危险航行、暴力抗拒执法等行为,均属对法律红线的公然挑战,必将受到法律最严肃的追究。
2. 执法权威,不容挑衅:配合行政执法是公民法定义务。以任何形式逃避、阻挠、暴力对抗执法,都是在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严惩不贷。
3. 安全底线,不容突破: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水上交通情况复杂,不具备相应驾驶资质和技能擅自驾船,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害人害己。
4. 生态保护,人人有责: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及水上交通安全各项法律法规。鼓励举报非法捕捞、非法航行等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守护好东洞庭湖的一湖碧水和安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