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东钜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钜米”)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信息填报负责人付某庆,时任副总经理陈某蒲的多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金额达1610万元。
违法事实曝光:信披不实与委托投资管理职责
经调查,广东钜米存在两项主要违法事实。
其一,未如实报送相关信息。截至2024年10月9日,广东钜米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办公地址与公司实际办公地址情况不符,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其二,将基金产品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广东钜米在备案1只私募基金产品后,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给第三方行使,自身未实际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职责,这一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七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相关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处罚决定:公司及责任人合计被罚没1610万元
上海监管局指出,付某庆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某蒲是广东钜米将基金产品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针对未如实报送相关信息的处罚
针对将基金产品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的处罚
综合处罚结果
| 当事人 | 处罚措施 | 金额明细 |
|---|---|---|
| 广东钜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207.905098万元,罚款110万元 |
| 付某庆 | 给予警告,罚款 | 罚款33万元 |
| 陈某蒲 | 给予警告,罚款 | 罚款18万元 |
综上,广东钜米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没金额达1610万元(其中广东钜米罚没合计317.905098万元,付某庆罚款33万元,陈某蒲罚款18万元)。
上海监管局要求,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直接汇交国库。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此次处罚再次彰显了监管机构对私募基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警示各私募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报送及投资管理等职责,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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