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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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彭溢)近日,为深化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根据《黑龙江省“科技总师”选派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黑龙江省科技总师选派的工作通知》,启动2026年科技总师选派工作。
根据《通知》,申请企业应为黑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无科研失信记录,具有下列资质之一: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有明确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需求,能够为科技总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有意愿与科技总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项目攻关合作,并为科技总师设立相应工作岗位。不得为科技总师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或入股企业。
科技总师应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备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无科研失信记录。熟悉国家及黑龙江省推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等方面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55周岁。具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科研经验,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原则上应当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企业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51.120:8180),在“科技总师管理”板块在线填报、提交科技总师需求信息。经审核推荐、人员匹配、意向征求、组织对接、企业确认等环节,确定名单,四部门联合发文公布科技总师选派名单。
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现已开放申报,2月28日17时截止。请有意申报科技总师的企业务必在申报截止日前完成需求提交,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各市(地)科技局、工信局于3月6日17时前在平台内完成企业需求审核,上传联合推荐函。各高校院所要积极梳理与省内企业合作情况,支持合作企业参与科技总师选派工作,深化校(院)企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在企业落地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