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特种作业资格证考试作弊的产业链案件。案件中,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员工与社会人员相互勾结,对外宣称考生无需参加培训和考试,只需缴纳费用便可快速获取证书。最终,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魏某等五人三年四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
检方指控称,2023年1月至2月间,曾某某(另案处理)通过中间人魏某、孙某等人,未按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考试、考核,向务工人员吴某等人出售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200余份。
此外,2023年2月以来,被告人黎某伙同被告人梁某、王某,通过中间人魏某、孙某、周某(另案处理)等人,未按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考试、考核,向务工人员龙某等人出售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00余份。
据魏某供述,2023年2月,孙某联系上他,向他咨询办理考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事,询问有没有渠道可以不通过考试办理涉案证书。魏某随后就联系了某技术培训学校负责人黎某,让黎某先将学习题库和考试卷邮寄给考生,待考生完成后再将试卷寄回学校,之后再为考生办理上述证书,并向每名考生收取了几百至上千元不等的费用。被告人梁某、王某是该校职工,二人虽认识到该考核方式明确不符合相关规定,但由于此事是学校负责人黎某安排,遂仍按黎某要求办理了涉案证书。
公安机关向住建部门取证时,工作人员在证言中表示,依照相关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可以采取远程网上考试,或者把试卷邮寄给考生,考生做完再邮寄回来的方式取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魏某、黎某、梁某、王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最终,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孙某、魏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