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都市贡觉县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积极推行“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推动行政、司法与社会力量深度融合,有效提升河湖治理与保护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注入绵延不断的绿色生机。
寒冬时节,玛曲河莫洛镇查雄普段河面泛着清凌凌的光。岸边草木虽已褪去深绿,却依旧挺立,守护着整洁的河床和澄澈的水流。贡觉县莫洛镇查雄普村村长罗布多吉带着村民,沿河道仔细捡拾零星垃圾。望着眼前宁静清澈的河水,他语气里满是欣慰:“早些年河边垃圾可不少,河水也没现在这么干净。现在不一样了,驻村干部和村民分组定期来清理垃圾,河岸干净了,水更清了。”
这样的转变,得益于贡觉县扎实推行的“三长”协作机制。走进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数字化管理平台上实时跳动着各级河长的巡河轨迹与问题整改进度。2025年以来,县级河长巡河130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125%;乡镇级河长巡河722人次,完成率107%。所有发现问题均通过线上系统实现从上报到销号的闭环管理,确保河湖管护不留死角、常态长效。
“我们以‘清四乱’专项行动为抓手,联合多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贡觉县河湖长制工作负责人梁鑫介绍,通过协同发力,2025年累计巡查河道1150公里,整改涉河湖问题8件,整改率达100%。同时,开展集中清理26场次,清除河道垃圾约8.2吨,有力维护了河湖面貌与生态健康。
如果说行政力量的常态化巡查整治构筑了第一道防线,那么司法力量的依法介入与有力监督则为河湖生态保护加装了一道坚固的“法治安全锁”。贡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联合巡查、线索移送、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融入“三长”协作机制,对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督。
“我们与河长办建立了常态化协作机制,一起研判问题、跟进案件。2025年只有一起因非法采砂案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依法履职,类似行为得到了明显遏制。”贡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菊说。
“过去水利部门常是‘单兵作战’,现在有检察院和公安加入,执法更有力,震慑效果也更明显。”贡觉县水利局副局长洛松拉姆对“三长”协作机制感触颇深,“我们不再只注重巡河次数,更关注治理实效。通过制度考核与智慧管理,全力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迈进。”
此外,贡觉县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开展环保宣传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河湖保护,营造人人关心、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夕阳西下,玛曲河畔渐渐安静下来。河水在余晖中闪着粼粼波光,两侧道路上人来人往,给贡觉县增添了别样的意境。下一步,贡觉县将继续深化“三长”协作机制,巩固“清四乱”成果,强化科技赋能与公众参与,不断提升河湖治理的系统性与持续性,筑牢区域水生态安全屏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绿色根基。(记者 平措郎加 通讯员 西绕丹青 董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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