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恒运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于2025年11月1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671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恒运昌”,扩位简称为“恒运昌股份”,股票代码为“68878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2.18元/股,发行数量为1,693.0559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38.6111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38.6111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948.1448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406.3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
根据《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6,102.8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35.4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12.6948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731.0165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81.6783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41.7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184853%。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1月20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2)中信证券资管恒运昌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2026年1月13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在2026年1月22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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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5,393,26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97,150,983.34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4,23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234,166.66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8,126,948
2、网下投资者有效缴款认购的金额(元):749,142,066.64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4,237股,包销金额为2,234,166.66元,包销股份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0.18%,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比例约为0.14%。
2026年1月22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尚未收取的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14,690.1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承销及保荐费:保荐费400万元,承销费11,311.01万元,承销费率为参考市场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承销与保荐费按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1,518.00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3、律师费:874.08万元,参考本次服务的工作量及实际表现、贡献并结合市场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538.68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48.37万元。
注:(1)以上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2)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2383 5515、0755-2383 5516
邮箱:project_hycecm@citics.com
发行人: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