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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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命袁宝成为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郭春生为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任命郝熠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免去邓继林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董凯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王鸿晓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七、免去丁海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八、免去欧阳宁疆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九、任命郑轩为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十、任命苏娜为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张中帅、代薇、付玉、杨瑞、赵赓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二、任命王建波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检察员,免去其辽宁省辽河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十三、免去曾令军、李凤秋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检察员职务。
十四、任命胡月圆为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十五、任命唐迎秋为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十六、任命郭雨佳、叶美琪为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十七、免去吕志安的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十八、任命于婷婷、冯梦龙为辽宁省辽河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