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法尔胜,证券代码:000890)近日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源”)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结案证明》,此前涉及的渗滤液处理费纠纷执行案件已强制执行完毕。广泰源已足额缴付案款3099.70万元,该事项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175.30万元。
公告显示,该诉讼源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通州区管委会”)与广泰源的渗滤液处理费纠纷。通州区管委会于2023年1月就此纠纷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广泰源随后收到法院传票。2024年1月,广泰源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因不服判决,广泰源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24年5月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
根据最新进展,广泰源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结案证明》,确认(2024)京0112执9406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泰源已将案款30,997,042.29元(约3099.70万元)足额缴付至法院指定账户。
关于该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法尔胜表示,公司已于2023年年度报告中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2674.62万元。由于广泰源实际支付的本息3099.70万元超出此前计提金额,上述事项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175.30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此外,法尔胜在公告中明确,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诉讼主体 | 原告: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被告: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尔胜控股子公司) |
| 涉案金额 | 3099.70万元(本息合计) |
| 诉讼阶段 | 已结案且执行完毕 |
| 2023年计提预计负债 | 2674.62万元 |
| 对2025年净利润影响 | 预计减少约175.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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