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六个坚持”之一。一时间,“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成为各界关注的热词。
△ 海南三亚国际免税城。受益于海南自贸港封关带来的人气和政策红利,离岛免税消费持续升温。(图片 / 新华社)并非凭空产生
“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概念,并非凭空产生。其思想源头可追溯至西方经济学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长期探索。但西方经济学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知,始终在“自由放任”与“干预调节”之间摇摆。
古典经济学时期,西方主流经济学认为不受干预的市场就是“有效”的市场。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个体在市场中追逐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会被“看不见的手”引导着,无意中促进社会整体利益。亚当·斯密主张政府应充当“守夜人”角色,主要职能限于国防、司法和公共工程建设,反对政府过度干预经济活动。这种自由放任思想,在相当长时期内成为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然而,1929年至1933年之间发源于美国并波及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大萧条极大动摇了人们对“市场万能论”的信心。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有效需求理论和政府干预主张,提出有效需求不足导致非自愿失业,需要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进行干预,以平滑经济波动。
“在危机面前,究竟应遵循市场化出清,还是采取凯恩斯式的政府积极介入?这是整个宏观经济学的‘圣杯’。”长江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伍戈分析指出,罗斯福总统之前的美国政府笃信市场力量,认为市场应当自动出清,应通过危机惩罚大萧条前过度加杠杆的房地产商和制造泡沫者,因此不主张政府介入。然而,当罗斯福目睹物价崩塌、失业遍地、民生凋敝时,他不再认为市场能有效运作。罗斯福上台后,起初试图通过供给端约束来体现“有为政府”的作用,包括限制纺织钢铁产能。由于引发地方与州政府的反对及博弈失败,罗斯福的早期尝试并未完全成功,最终转向凯恩斯主义,采用扩张性的经济政策,通过需求端来扭转局面。
伍戈认为,罗斯福新政是西方“政府”与“市场”在挽救国家经济层面的一次极其激烈的碰撞。但西方经济学关于政府和市场的巨大争论并未就此结束。
20世纪70年代,新自由主义抬头,许多西方学者重新强调“有限政府”,认为过度干预会扭曲市场信号,主张回归自由市场。面对人类日趋复杂的经济活动,新古典综合派、公共选择学派、新凯恩斯主义等纷纷提出各自的理论主张,但始终未能跳出政府与市场二元对立的思维桎梏,难以解决二者的协同难题。
从日本“失去的二十年”到美国2008年次贷危机,二战后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种种实践表明,单纯依靠市场或政府都难以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单纯依靠市场容易在资源配置中出现‘失灵’,表现为垄断、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单纯依靠政府干预经济,也会发生‘政府失灵’,表现为干预的低效率、寻租行为、政策滞后等问题。”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常务副会长郭振英指出,西方经济学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成果为人类社会认识市场经济规律提供了重要思想素材,但由于其固有的阶级局限和理论缺陷,无法真正科学解决政府与市场的辩证统一问题。
立足国情、扎根实践地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百废待兴、基础薄弱的国情,我国实行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一体制在较短时间内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促进社会发展奠定了重要物质基础,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规模扩大和经济结构复杂化,决策过于集中、信息传递缓慢、微观主体缺乏活力、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日益暴露,制约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推动了中国共产党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思考。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征程,中国共产党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也开始发生重大转变。
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首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为市场调节确立了合法地位;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共产党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不断开展,中国共产党对市场规律的认识持续深化,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把握日益科学。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实现了对传统经济学中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的超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更是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确立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为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提供了科学指引。
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摸着石头过河”,到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确立为“十五五”时期的核心原则,40多年的演进历程清晰表明,我们党对“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认识,不是照搬西方经济学理论,而是立足国情、扎根实践,走出了市场经济活力持续释放、政府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两者协同日益紧密的特色道路。
为新征程提供科学指引
“这一重要思想不仅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规律的深刻总结,更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为新征程上破解发展难题、激发内生动力、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国家一级教授张占斌指出。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为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科学指引。
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何自力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有效市场”是指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规律充分发挥作用;“有为政府”是指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更好发挥作用,弥补市场的缺陷、限制市场的消极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张占斌指出,“有效市场”能够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体系,其核心特征是“自主决策、公平竞争、开放包容”,这要求市场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拥有决定性话语权。“有为政府”并非“全能政府”,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治理主体,核心职责是“释放活力、管好风险、补齐短板”,最终保障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
“有效市场”的核心是“资源配置高效、主体活力充沛”,“有为政府”的关键是“放得精准、管得到位”。张占斌表示,只有让政府“放得活、管得好”,以有为的治理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才能真正释放改革红利,推动高质量发展。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吴政隆日前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统筹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于完成“十五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责编:王金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