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网站1月19日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证监局对金永荣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审理发现,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知晓其荐股行为具有影响力,在其雪球“金浤”账号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并控制账户组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交易金额合计6.31亿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9万元。
根据金永荣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金永荣违法所得4162.39万元,并处以4162.39万元罚款;对金永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图片来源:浙江证监局网站违法所得合计4162.39万元
金永荣长期使用“金浤”账号在雪球平台发布荐股文章,并辅以在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其他平台开通账号发文发帖宣传,参与淘股吧实盘比赛以及直播分享选股逻辑等形式,积累名气和受众。截至2025年4月,其雪球“金浤”账号粉丝数量超过10.7万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发布帖文的单篇平均阅读量高达130万次,金永荣在证券投资领域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控制使用“金永荣”平安证券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金永荣”东莞证券普通账户;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控制使用“金某1”(金永荣大姐)平安证券普通账户、“金某2”(金永荣二姐)平安证券普通账户(上述5个账户统称账户组)。
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知晓其荐股行为具有影响力,在其雪球“金浤”账号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并控制账户组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交易金额合计6.31亿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9万元。
客观交易行为
符合“抢帽子操纵”的典型特征
金永荣及其代理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包括金永荣不具备影响证券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金永荣不存在利用影响力操纵市场的主观故意;本案认定荐股文章中,全部帖文未涉及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在性质上明显不属于荐股文章;金永荣交易行为不符合操纵证券市场特征;金永荣在案涉期间内主动披露自身持股情况及可能的卖出计划,客观上并不具有利用信息优势或自身影响力诱导其他投资者购买相关股票的可能性等,请求减轻、免除处罚;若对减免处罚的请求不予考虑,则请求根据发帖、交易实际情况重新计算违法所得。
经复核,浙江证监局认为:金永荣具有影响证券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主客观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金永荣操纵证券市场的主观故意;案涉发帖构成公开荐股;金永荣客观交易行为符合“抢帽子操纵”的典型特征;金永荣提供的所谓披露股票持仓及未来卖出计划等证据,不影响本案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认定;本案违法所得计算并无不当。对金永荣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浙江证监局认为,金永荣长期使用“金浤”账号在雪球平台发布荐股文章,并辅以在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其他平台开通账号发文发帖宣传,于2024年第二、三季度参与淘股吧炒股实盘比赛并获得冠军,以及直播分享选股逻辑等形式,积累名气和受众,其中雪球“金浤”账号的活跃程度、粉丝关注度最高,大量粉丝跟随账号发帖交易。
浙江证监局表示,截至2024年9月初,金永荣已在证券投资领域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雪球“金浤”账号粉丝量高,文章阅读量大。雪球平台为国内头部投资交流平台,2024年9月初“金浤”账号粉丝数在雪球平台已达到一定量级、具有影响力,案涉期间内账号影响力持续扩大增强,截至2025年4月,“金浤”账号粉丝数量为10.7万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内发布帖文的单篇平均阅读量超过130万次,单篇荐股类文章最高阅读量高达808万次。本案认定的阅读量等数据系雪球官方提供,相关数据真实准确。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金永荣客观交易行为符合“抢帽子操纵”的典型特征。金永荣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甚至将部分股票在发帖荐股后的十几分钟内清仓卖出,发帖时间与反向交易行为紧密关联,金永荣发帖后的买入行为无法阻却对其操纵行为的认定。金永荣大量所谓做T交易实质为针对同一只股票反复循环操作“买入—荐股—卖出”,其买入卖出时机与荐股发帖时间紧密关联。
对金永荣采取
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金永荣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金永荣违法所得4162.39万元,并处以4162.39万元罚款。
鉴于金永荣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影响证券交易秩序,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金永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浙江证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