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完成了公司章程的修订工作。本次修订涉及公司股本结构、治理架构、利润分配政策等多个方面,其中注册资本调整为547,485,988元。
股本结构与注册资本调整
根据修订后的章程,公司股本结构发生了细微调整。截至2025年8月4日,公司完成了对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导致公司股本总数由547,665,988股减少至547,485,988股,注册资本相应调整为人民币547,485,988元。
公司自1993年成立以来,经历了多次股权融资,股本结构演变如下:
| 发行时间 | 发行对象 | 发行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1993年 | 发起人 | 250,000,000 | 45.66% |
| 1993年7月 | 香港境外投资人 | 100,000,000 | 18.27% |
| 1994年3月 | 境内投资人 | 50,000,000 | 9.13% |
| 2002年12月 | 境内投资人 | 22,000,000 | 4.02% |
| 2020年6月 | 境内投资人 | 63,000,000 | 11.51% |
| 2022年6月 | 境内投资人 | 46,481,314 | 8.49% |
| 2022年8月 | 境内投资人 | 10,784,674 | 1.97% |
| 2023年12月 | 股权激励对象 | 5,400,000 | 0.99% |
| 2025年8月 | 回购注销 | -180,000 | -0.03% |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修订后的章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强调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
董事会结构维持不变,仍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进一步明确。
利润分配政策明确化
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的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的30%。
同时,章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的不同,制定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40%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
股份转让与回购规定
章程明确了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关于股份回购,章程规定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公司因这些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章程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同时,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由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沟通和交流。
本次章程修订是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发展需要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修订后的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