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注销背景与原因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于2026年1月16日发布公告称,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此举将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及注册资本各减少30,000元。
公告显示,该事项已分别于2025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6年1月16日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债权人申报安排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注册资本减少事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具体申报安排如下:
| 申报事项 | 具体内容 |
|---|---|
| 申报时间 |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3月1日 |
| 申报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邮编:010000) |
| 联系人及方式 | 联系人:高婷;联系电话:0471-3291630;传真:0471-3291625 |
| 申报材料要求 | 法人需提供债权凭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自然人需提供债权凭证、身份证等;委托申报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证件 |
| 申报方式说明 | 邮寄申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传真申报以公司系统收到日为准(需注明“申报债权”) |
公告明确,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公司将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债务义务。
事件影响分析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金河生物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将分别减少30,000股及30,000元。从规模来看,此次回购注销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预计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主要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对特殊情况的合规处理,体现了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严谨性。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进展请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数据来源: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