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次1.99元,“地铁代坐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创始人
2026-01-16 08:33:19

转自:法治日报

“单次1.99元,包月50元”?

近日,一项名为“地铁代坐”的服务,引发关注。有上海网友发帖称,早高峰期间,可代占上海地铁9号线某特定路段座位的服务,自己上车提前占座,再私下“让座”给买家,交易座位的“使用权”,单次售价1.99元,包月50元。此外,社交平台上还衍生出了差异化定价体系,比如高峰时段加价、冷门线路打折等。

“地铁代坐”靠谱吗?买卖双方私下达成的“代坐协议”受法律保护吗?《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慕丽律师,对此作出专业解读。

慕丽:地铁座位属于典型的公共资源,遵循“先到先得”的无偿分配原则。“代坐”服务实质上是一种“有偿占座”行为,是将本应平等、免费向所有乘客开放的座位资源,通过提前占有的方式,异化为个人牟利的“商品”。此类行为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存在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更关键的是,通过付费“插队”获取座位的行为,侵害了其他乘客的平等使用权,与社会普遍认同的公平观念和公共道德相悖。因此,“地铁代坐”这类交易的法律效力存在重大瑕疵,在司法实践当中,以此类违背公序良俗的事项为内容的所谓“协议”或交易,通常被认定为无效。

这也意味着,“地铁代坐”的买卖双方都面临不容忽视的法律风险。对于买家来说,卖家如果收款后未按约定让座,买家可起诉要求履行协议或返还钱款。对于已支付的钱款,理论上虽然可能基于“不当得利”原则要求返还,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认定双方均有过错,对投入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或酌情处理。对于卖家来说,买家如果在接受服务后拒绝付款,卖家可起诉索要费用。法院一般会首先审查合同效力,一旦认定该“代坐服务协议”因内容违法、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那么卖家基于无效合同主张报酬的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一鸣

来源|法治日报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中远通涨2.60%,成交额19... 1月16日,中远通盘中上涨2.60%,截至09:58,报16.97元/股,成交1990.56万元,换...
福州港今年首批出口风电叶片装船... 风电叶片被吊上船舶。通讯员 薛有雄 摄15日,在福州港江阴港区,8片长达107米的超长风电叶片被逐一...
西藏天路股价涨5.77%,国泰... 1月16日,西藏天路涨5.77%,截至发稿,报11.55元/股,成交2.80亿元,换手率1.83%,...
长江传媒跌2.06%,成交额4... 1月16日,长江传媒盘中下跌2.06%,截至09:58,报9.04元/股,成交4186.05万元,换...
科蓝软件跌2.02%,成交额1... 1月16日,科蓝软件盘中下跌2.02%,截至09:58,报18.96元/股,成交1.54亿元,换手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