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黎:他曾在一家水泥厂工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为职业病,该怎么办?有申请时限吗?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1.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2.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