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潘东军辞去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何刚、易小明、董晓健辞去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任命:
罗嗣海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池泽新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何刚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易小明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董晓健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陈蔚(女)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
晏凌云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陈蔚(女)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龚建平的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傅伟刚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周有智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詹兆园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玉萍(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占子明(女)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郑怡(女)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章鹏在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李红刚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吴玉萍(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胡燕(女)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江西人大
编辑:徐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