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1月4日,达茂旗发改委发布包头市达茂旗2026-2027年新增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优选公告,总规模1GW/4GWh,应于2027年全容量并网。项目纳入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后,清单内储能电站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在项目建设期内和建成后2年内不得通过代持、隐性股东或交叉持股等方式改变项目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以出卖股份、资产租赁、分包、转包等任何方式实质性变更投资主体。详见:包头达茂旗2026-2027新增储能项目优选
原文如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753号)等文件精神,经第三方服务机构评审优选,形成了包头市达茂旗2026—2027年新增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实施清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16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达茂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对相关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于非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匿名提出异议或无事实依据提出异议的,以及涉及自身不正当利益的诉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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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