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修缮的桂南战役阵亡将士纪念亭静静地肃立,诉说着80多年前那段烽火岁月。这座被列入自治区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纪念亭,近期修缮中因部分环节不细致,导致石碑污损。青秀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不仅让纪念亭重焕光彩,还同步建立文物保护专项机制,为红色文化遗产永续保护构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
“我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纪念亭在修缮过程中部分石碑被油漆滴洒污损,导致字迹模糊难辨。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及时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程序,与相关主管部门开展沟通磋商,积极推动整改落实。”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陈龙奇介绍,在磋商中,检察机关清晰阐述了碑文受损对文物价值与精神传承造成的损害,双方很快达成共识并立即委托专业机构对污损碑文进行科学清理修复。
在推进修复工作的同时,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聚焦该纪念亭日常巡查、专业维护、安全管理和环境整治,推动建立《桂南战役纪念亭文物保护专项机制》。
“这份机制的核心价值在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考核、可落实的具体操作规范。”陈龙奇解释,该机制不仅明确了巡查责任队伍、具体频次与检查重点,还严格规定所有涉及碑刻的清洁、维护、修复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文物工程保护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从源头上确保了保护工作的专业性与规范性,提升了管理效能。
此案是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运用法治力量守护红色文化遗产的生动实践。据悉,自“十四五”以来,该院持续聚焦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成功推动刘圩镇斑峰烈士陵园、南阳镇凤凰山烈士陵园等多处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与管理提升。其中,在斑峰烈士陵园保护案中,通过检察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划定了580余平方米的明确保护范围。下一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将从抗战纪念设施、烈士陵园等红色文物,逐步拓展至历史建筑、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推动实现文化遗产系统性、预防性司法保护,让法治成为传承历史文脉、守护精神家园的坚强后盾。
本报记者余秋兰
通讯员张咏琦 涂译丹 陆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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