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1月14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重庆、甘肃两地税务部门再次曝光了近几年依法查处的两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税务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强对新业态的税收监管,系统施治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行业税收秩序,依法查处各类偷逃税行为,助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通报内容显示,网络主播彭煊之、网络主播杨遂娃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分别为216.32万元、101.64万元。其中,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某网络平台主播彭煊之的账号粉丝量超3000万,2021年至2023年,彭煊之账号发布的视频平均点赞量保持在100万左右。而这3年期间,其自行申报缴纳的税费总计不足160万元。经进一步查实后,税务部门对彭煊之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15.0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重庆市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尚可文表示,部分网络主播错误认为“线上交易难以监管、私账流水没人知道”,于是铤而走险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但税务部门曝光的一系列案件表明,税务部门已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心存侥幸妄图隐匿真实收入的行为终将难逃税收大数据监管。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杨晓妹表示,此前部分平台存在的“重流量、轻合规”倾向,为偷税等涉税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平台不能只追求流量狂欢,更应当好平台依法合规运营的“守门人”,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上一篇:天陇铁路马街隧道建设进入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