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1年李某从肖某处承接部分工程施工任务,退场后肖某未结清全部工程款。拖欠部分涉及1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在2023年将肖某诉至雁江区人民法院。案件经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判决肖某支付工程款11万余元。李某对判决结果不服,向省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便向资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李剑调阅卷宗,对案件相关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最终查明生效判决认定案件基本事实错误。随后,资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省检察院审查后向省法院提出抗诉。最终该案件启动再审,依法改判肖某向李某支付工程款22万余元。
近年来,资阳市两级检察院聚焦农民工讨薪这一民生痛点,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据统计,202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农民工讨薪案件48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约113万元,为农民工安“薪”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