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6-005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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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A股普通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9%。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49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7%;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124.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广州酒家: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8名因离职、不再适合参与激励计划、个人放弃等原因公司取消对应人员获授权益,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27人调整为209人,首次授予总量由828.00万股调整为76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96.80万股调整为460.80万股;因公司于本次激励计划披露后实施了两次权益分配,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83元/股调整为8.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广州酒家: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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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2025年12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0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07.20万份,行权价格15.47元/份;授予限制性股票460.80万股,授予价格8.25元/股;确定以2025年12月1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3.80万份,行权价格17.14元/份;授予限制性股票20.70万股,授予价格9.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广州酒家: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和《广州酒家: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的《广州酒家: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广州酒家: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内容一致。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的《广州酒家: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广州酒家: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内容一致。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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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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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解除限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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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进行解除限售。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5]25014230019号),经审验,截至2025年12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20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38,016,000.0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608,000.00元,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人民币4,608,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20日止,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568,770,805.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人民币4,608,000.00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人民币564,162,805.00元。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5]25014230020号),经审验,截至2025年12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1,952,010.0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人民币207,000.00元,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人民币207,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23日止,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568,770,805.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人民币4,815,000.00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人民币563,955,805.00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6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的20.7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1月12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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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公司以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成本,并将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授予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
公司将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权益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安排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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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 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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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 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