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二股东腾讯作为持股超过百分5股东减持不需要提前预告吗?
董秘回答(博思软件SZ300525):
投资者您好,股东林芝腾讯所持公司股份系2019年通过参与公司定增取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林芝腾讯所持公司股份属于“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取得的股份”,根据上述指引第二条规定,大股东减持该类股份仅适用第三条至第八条等特定条款,不适用第九条关于减持预披露的义务要求,因此无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林芝腾讯持股比例变动已触发权益变动披露要求,即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减持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感谢您的关注。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免责声明:本信息由Hehson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Hehson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