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4日,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建龙及董事刘旭晖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55.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计划涉及两位股东,分别为持股5%以上股东孙建龙和公司董事刘旭晖。二者均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具体时间区间为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4月30日。减持方式均为集中竞价交易,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身份 | 本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本次拟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
| 1 | 孙建龙 | 持股5%以上股东 | 925,353 | 1.00 |
| 2 | 刘旭晖 | 董事 | 630,000 | 0.68 |
从减持价格来看,两位股东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不低于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减持计划期间发生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调整。
股东持股及减持背景
截至公告披露日,孙建龙持有青木科技4,968,3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7%;刘旭晖直接持有公司2,52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7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或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 股东名称 | 身份 | 持有股份总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孙建龙 | 持股5%以上股东 | 4,968,321 | 5.37 |
| 刘旭晖 | 董事 | 2,520,000 | 2.72 |
公告强调,两位股东此前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多项承诺,包括股份锁定期、减持价格下限、减持比例限制等。截至目前,孙建龙与刘旭晖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规情形。
减持影响与风险提示
青木科技在公告中表示,孙建龙与刘旭晖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过,公告也提示,两位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因此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公司同时表示,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是股东基于个人资金需求的正常操作,后续市场需关注减持窗口内的实际减持进展及对公司股价的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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