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4日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记者 赵建华)
上一篇:发现中国最早杨梅古树,6项考古领域重大成果发布
下一篇:“星河计划”残疾人微短剧征集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