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 刘永纯 杨明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为新阶段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数字营商环境作为新型基础设施和制度体系,将数字技术全方位、系统性嵌入政务服务、市场监管、要素配置等营商环境各环节,通过技术基座、制度保障、要素配置、生态培育等多维度耦合联动,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活数据要素价值、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中发挥关键作用,为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与生态支撑。
筑牢数字技术基座,夯实创新的物质基础。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是科技创新,而高性能算力、高速网络、专业化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是技术创新的前提条件,数字营商环境通过统筹推进新型数字基建布局,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筑牢物质根基。一方面,通过集中建设算力枢纽、工业互联网骨干节点等基础设施,降低企业单独搭建技术平台的成本,尤其为中小微科技企业减轻创新投入压力。另一方面,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技术专利、科研设备、实验数据等创新资源在线共享,打破创新主体间的资源壁垒,加速跨领域、跨主体协同创新与技术迭代。这种“硬件共建、资源共享”的数字技术基座,让创新要素更易流动、创新成本大幅降低,为新质生产力的技术突破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构建包容审慎制度环境,对冲创新的不确定性。新质生产力具有颠覆性、探索性特征,创新过程中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亟需稳定透明、包容审慎的制度环境保驾护航,数字营商环境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相结合,构建起“放管结合、激励相容”的制度体系,有效对冲创新风险。在“放”的层面,通过“一网通办”等数字治理改革,打破部门壁垒和数据孤岛,推动政务服务流程重构。在“管”的层面,推行“监管沙盒”“柔性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为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创新设置安全测试空间。这种放管结合的制度设计,解除了创新创业者的制度顾虑,为新质生产力孕育成长提供了肥沃的制度土壤。
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畅通新质生产力核心要素循环。新质生产力发展离不开数据、人才、资本等核心要素的高效配置,而数字营商环境正是打破要素流动壁垒、提升配置效率的关键抓手。通过建立数据产权界定、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基础制度,推动“数据资源”向“数据资产”转化,激活数据要素价值;依托数字平台打破地域分割,搭建跨区域人才供需对接机制,实现高端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的精准匹配,优化人才配置效率;利用数字技术赋能普惠金融,构建企业数字画像,实现金融资源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精准匹配,确保核心要素向高效率创新领域顺畅流动,破解融资难题,提升要素配置效率,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核心动能。
培育融通协同的创新生态,强化新质生产力产业化合力。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并非只是技术的突破,而是技术簇群产业化的过程,需要产学研用各方协同发力,数字营商环境通过搭建数字化协同平台,打破组织边界,构建融通协同的创新生态,为新质生产力从技术突破到产业崛起提供系统性支撑。一方面,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通过开源平台、产业联盟等数字化载体,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与企业生产需求精准对接。另一方面,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引导龙头企业通过数字平台开放技术、场景资源,带动中小微企业融入创新生态。同时,透明的数字市场环境和丰富的行业数据,帮助企业精准识别市场需求和创新机会,优化投资布局,将更多资源集中于核心技术研发和产品迭代,加速新质生产力的产业化进程。
推进营商环境数字化,必须超越技术工具视角,从生产关系适配生产力发展的高度,坚持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将数字营商环境的潜在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现实优势,方能为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不竭动力。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