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据新华社报道,1月12日,国家卫健委等6部门公布《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管理规定》,其中规定严禁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任何场所陈列、展示、售卖殡仪服务用品,不得燃点香烛及焚烧祭祀用品等,严禁外包或以其他形式由第三方运营、管理遗体暂存区(或太平间),严禁通过出租出借场地、与第三方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相关组织或个人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提供殡仪服务。
长期以来,部分医院太平间被外包、“殡葬一条龙”悄然入驻、高价推销丧葬用品等乱象屡见不鲜,不仅背离医疗机构救死扶伤的根本宗旨,更在无形中加重了家属的心理与经济负担,个别医疗机构甚至借“临终关怀”之名行商业牟利之实,既伤害了公众情感,也模糊了医疗伦理底线。此次新规清晰划定了医疗与殡葬服务的边界,是对医疗机构职能的正本清源,也是对逝者尊严和家属权益的必要保护。
医疗机构的核心职责在于提供诊疗、护理、康复等医疗服务。患者亡故后,其遗体的处置及相关丧葬事宜,本质上已属生命礼仪与社会服务的范畴,超出了医疗的专业领域。
将殡仪服务从医院的物理空间与运营体系中彻底剥离,有助于医疗机构更加心无旁骛地聚焦于提升医疗质量与管理效能,避免因“跨界”经营而分散精力、埋下管理风险。尤其是严禁外包太平间等规定,直指以往因管理权转移而易引发的失序问题,强化了医疗机构对遗体暂存这一关键环节的直接责任,从源头上遏制第三方可能在此敏感服务上的逐利冲动。
当然,划清界限并非简单的一分了之,仍须充分考虑逝者家属的现实需求与情感状态。患者在医院离世后,家属往往沉浸于悲痛与忙乱之中,此时遗体转运、殡仪手续办理等事宜能否无缝衔接、顺畅过渡,直接影响着家属的体验与感受。规定中强调“遗体及时转出”“部门协同监管”,正是着眼于这一关键“交接环节”。就此而言,医疗机构与殡葬服务机构之间,须需建立起一套高效、规范且人性化的对接机制,确保逝者有尊严、平稳地转出医院、接受信息透明、价格合理、专业规范的殡仪服务。
要让新规真正落地见效,一方面,医疗机构须严格自律,杜绝任何形式的变相合作或“擦边球”行为;另一方面,外部殡葬服务体系也需同步提质增效。民政部门应加快完善社区殡仪服务网络,提升服务的可及性、透明度与人文关怀水平。监管部门需加强联动,对医院内外相关环节实施全链条监督,确保政策善意不被消解于执行末梢。
生死事大,不容轻慢。医疗机构不再涉足殡仪服务,是现代社会中专业分工的深化,也是对生命起点与终点不同场域的各自尊重。让医疗的归医疗,殡葬的归殡葬,方能为生者提供更专注的照护,为逝者给予更体面的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