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4日,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红墙新材”,股票代码:002809)发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实控人刘连军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11.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股东持股及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据公告披露,截至目前,刘连军持有广东红墙新材92,812,3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86%,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刘连军 | 92,812,375 | 43.86% |
本次减持计划中,刘连军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1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市场价格确定。
对于减持原因,公告明确为“个人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2016年度、2019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承诺履行情况及合规性说明
公告强调,刘连军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此前作出的相关承诺。据披露,刘连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等。此外,其在2020年3月披露的“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公告”中承诺的“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已履行完毕。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连军已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风险提示与影响分析
公告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刘连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际实施。同时,公司目前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广东红墙新材表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督促刘连军在减持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需注意,减持计划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一定影响,建议结合公司基本面及市场环境谨慎决策。
(来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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