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里的一个玩笑,换来的是终身难愈的伤痛与追悔莫及的刑责。近日,我院提起公诉的张三(化名)过失致人重伤案尘埃落定,法院当庭宣判:张三在车间作业间隙,违规操作高压吹气管与同事李四(化名)嬉闹,将高压气流直接注入对方体内,造成其腹腔肠管及多脏器严重受损,构成重伤二级,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就想跟同事开个玩笑,没想到闯了这么大的祸!”张三在法庭上的悔恨之语,如同一记重锤,敲醒了所有漠视安全生产底线的从业者。我院同时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以专业提升为支撑,以普法教学为延伸,将“办理一案”的实效,转化为“警醒一片、守护一方”的长效,在安全生产领域交出了一份有力度、有温度、有深度的法治答卷。
安全生产类案件来不得半点含糊,既要查得清、诉得准,更要护得好、办得实。办理张三案时,我院检察官没有被“嬉闹致伤”的表象牵着走,而是抽丝剥茧、深挖根源。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赶赴案发车间复勘现场,仔细核查高压吹气管的作业参数与使用规范,逐一询问车间管理人员、在岗同事,最终确认该设备为工业作业专用,高压气流具备极强杀伤力,而张三作为长期在岗的从业者,对设备的危险性理应熟知,其为图一时刺激的违规操作,已然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在严抓案件办理的同时,我院始终把被害人权益放在心上。我们深知重伤不仅意味着漫长的治疗与康复之路,更让原本安稳的家庭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对此,我院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调解,耐心释法说理、情理兼顾,最终促成张三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全额赔偿协议并即时履行,既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也让被害人得到切实慰藉,最大限度修复了被损害的社会关系。
一案办结,不是收尾,而是精进业务的全新起点。针对张三案暴露出的安全生产领域过失犯罪界定难、行业风险识别难、证据固定难等痛点,我院以案为引、以研促干,把内部学习研讨落到实处,全力筑牢专业化办案防线。
案件判决生效后,我院迅速组织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骨干力量召开专题研讨会,将张三案作为核心研讨样本,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法律适用要点、行业安全规范等关键问题展开研讨,厘清车间危险作业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边界,明确此类案件的证据核查标准与办案思路。同时,梳理近三年办理的安全生产相关刑事案件,开展类案检索、对比分析,提炼总结出“查风险、固证据、明责任、护权益”的四步办案法,形成针对性极强的类案办理指引,让干警办案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纵观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大多不是源于不懂法,而是败在了“心存侥幸”与“积习难改”。张三案的令人痛心之处,恰恰在于他并非不知高压气流的危险,却在“闹着玩”的惯性思维里,放松了对安全底线的敬畏,最终酿成大错。
为让这份惨痛教训转化为全民安全自觉,我院把张三案打造成最鲜活的普法素材,开展精准化、场景化普法宣传。检察官走进涉案企业及辖区同类企业的生产车间,与一线从业者面对面交流,用身边人、身边事讲清违规操作的严重后果,解读过失犯罪的法律责任与民事赔偿的双重代价,让“打闹有风险、违规必追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安全生产无小事,一丝一毫的疏忽,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愿张三的悔恨能成为所有人的警钟,愿检察护航之下,每一个生产车间都秩序井然,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平安上岗、平安归家,这便是检察人守护安全生产最朴素也最坚定的初心与担当。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