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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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印发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培育工作指南
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
本报讯(记者米彦泽)近日,省工信厅印发《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培育工作指南》,鼓励和支持我省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企业研发机构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自主研究开发能力的技术创新组织,是从事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开展技术开发、工艺开发、产品开发以及有关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是企业中相对独立的科研开发实体或组织。
工作指南提出,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或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企业可以通过兼并或者收购等多种途径自建研发机构。对暂不具备自建条件的,可共建研发机构。
自建研发机构指企业在省内自办或由企业出资与外单位合办、原则上在管理上同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单独核算)。
共建研发机构指企业暂不具备独立建设研发机构条件,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工业)研究院等科研单位或大中型企业研发场所、研发人员、研发设备,通过合作或委托等方式,为本企业进行产品、技术、工艺、材料等研究开发的研发机构。
研发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企业研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新技术,应用高新技术对企业的传统工艺技术进行改造提升,对企业引进的科技成果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展人才交流和合作,为企业培训急需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研发、设计、试验、测试等服务。
企业研发机构要符合“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项目”的要求,分为自建和共建两种类型。
自建研发机构应有不少于2项产品、技术、工艺、材料等方面的在研究项目,但在研发机构人员等方面,大中小企业有所不同。
大型企业研发机构人员要在40人(含)以上,研发仪器设备原值在500万元(含)以上,研发经费占比0.5%(含)以上或不低于5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需在50平方米(含)以上。
中型企业研发机构人员需10人(含)以上,研发仪器设备原值100万元(含)以上,研发经费占比0.7%(含)以上或不低于15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需在30平方米(含)以上。
小型企业研发机构人员需5人(含)以上,研发仪器设备原值30万元(含)以上,研发经费占比0.8%(含)以上或不低于3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应在30平方米(含)以上。
共建研发机构应具备什么条件?工作指南明确,企业应与委托或依托共建单位签署项目合作研发协议,且协议期限不少于3年并在有效期内;申报年度至少有1项产品、技术、工艺、材料等方面的合作研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