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2.85万元: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
创始人
2026-01-09 21:57:57

  1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人民币22.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40.35元。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    
序号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银罚决字〔2025〕3号

违反以下金融法律法规:            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         

罚款人民币22.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40.35元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 2025年12月31日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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