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人民币22.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40.35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 | ||||||||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 1 |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江银罚决字〔2025〕3号 |
违反以下金融法律法规: 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 |
罚款人民币22.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40.35元 |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 | 2025年12月31日 | 三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