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9日,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68,简称"国恩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修改意见,对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以符合境外上市地监管要求。
公告显示,此次修订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6月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及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章程修订主要涉及股份形式、股东名册管理、股东投票代理机制等多个方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
| 第三十二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H 股股东名册正本的存放地为香港;受委托的境外代理机构应当随时保证境外上市股份股东名册正、副本的一致性。股东名册香港分册必须可供股东查阅,但公司可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 | 第三十二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H 股股东名册正本的存放地为香港;受委托的境外代理机构应当随时保证境外上市股份股东名册正、副本的一致性。股东名册香港分册必须可供股东查阅,但公司可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 要求将其姓名(名称)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人,如果其股票(即"原股票")遗失,可以向公司申请就该股份(即"有关股份")补发新股票。H 股股东名册正本存放地的法律、证券交易场所规则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处理。任何登记在H 股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或者任何H 股股东遗失股票,申请补发的,可以依照 |
| 第六十五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本章程在股东会上发言并行使表决权(除非个别股东受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须就个别事宜放弃投票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发言和表决。代理人无需是公司的股东。 |
第六十五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本章程在股东会上发言并行使表决权(除非个别股东受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须就个别事宜放弃投票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发言和表决。代理人无需是公司的股东。任何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人或者数人(该人可以不是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
| 第六十八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 第六十八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该委托书委托表决的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或者在指定表决时间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表决代理委托书同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代理人为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
| 第八十三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有两票或者两票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不必把所有表决权全部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 第八十三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H股股东股票遗失补发的处理方式,完善了股东代理人委任机制,允许股东委任一人或数人作为代理人,并细化了表决代理委托书的递交时限要求,同时删除了关于股东可分拆表决权的相关表述,使公司治理结构更符合香港市场监管要求。
国恩股份表示,《公司章程(草案)》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此次修订有利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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