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环境,盐城交警持续开展“固安”行动,聚焦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严查严处不松懈。近日,盐城交警在夜间执法行动中,接连查获两辆严重超载的大货车,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当晚23时许,盐城高速四大队交警在蔡桥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其间,一辆行驶缓慢的大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只见该车轮胎被压得胎压不足,车身因装载货物过多而略显倾斜,存在明显超载嫌疑。经称重检测,这辆核载40吨的大货车,总重量竟高达97.55吨,超载57.55吨,超载率达143%,属于严重超限超载运输。
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人王某坦言,货物由老板负责装载,自己明知车辆超载,却抱着夜间执法宽松的侥幸心理冒险上路,没想到刚到收费站就被查获。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超载行为的严重危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对王某货运机动车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联系转运车辆,将超重货物全部驳载。
无独有偶,同一时段,盐城市建湖县交警在盐阜快速路也查获了一辆涉嫌超载的大货车。经检测,该车实载64.65吨,远超核定载质量,超载比例在30%以上未达50%。驾驶人许某表示,自己心存侥幸,为了节省运输成本铤而走险,没想到刚出发就被交警当场拦下。随后,民警对许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责令其驳载超重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交警部门提醒,大货车因车身庞大,本身就存在惯性大、刹停距离长、内轮差大等特点,超限超载行驶时,安全风险更是成倍增加:其一,超载会让轮胎长期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和温度居高不下,极易引发爆胎事故;其二,车辆总质量增大,惯性随之增加,制动距离大幅延长,紧急情况下难以刹停,易引发追尾、碰撞等交通事故;其三,货物超出承载范围,若固定不牢,行驶中极易遗洒飘散,影响后方车辆正常通行,进而诱发交通事故。
下一步,盐城交警将持续加大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常态化开展夜查行动,全力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周珉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