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小便门”当事人登报道歉: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肇事孩子父母: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今后一定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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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2:03:39

每经编辑|何小桃    

2026年1月8日,《人民法院报》3版刊登了海底捞小便当事人唐某及其父母的道歉声明。

唐某在道歉声明中称,“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此向四川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表示真诚的歉意。我也接受到了来自家长、学校、公安、法院,以及网络广大消费者的批评与教育,我会吸取深刻的教训,改过自新。”

人民法院报电子版截图

以下是致歉声明原文:

2025年2月24日凌晨,唐某、吴某于酒后到餐厅用餐,用餐过程中实施不当行为且吴某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在网上,严重侵害了餐厅的合法权益。后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25)沪0101民初921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人及监护人进行赔礼道歉以及赔偿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经营损失及商誉损失、维权开支若干。现判决书已生效,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此向四川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表示真诚的歉意。我也接受到了来自家长、学校、公安、法院,以及网络广大消费者的批评与教育,我会吸取深刻的教训,改过自新。长大后,我要努力成为一位对家庭,对国家,对社会有担当的人。作为监护人,我们对于孩子做出的不当行为深表歉意!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今后一定引以为戒,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他成长为一名行为规范的好公民。肇事孩子父母真诚道歉。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上海频道2025年9月12日消息,2025年3月,一则海底捞火锅店内有人“向火锅小便”的短视频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而后,上海黄浦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对涉案的唐某(男,17岁)和吴某(男,17岁)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据悉,2025年9月12日,该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餐饮公司)与被告唐某、吴某及唐某父母、吴某父母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

编辑|何小桃 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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