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湖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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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晚报记者 陈培玉 通讯员 陈晓青
烟花爆竹是不少市民心目中“年味”的代表之一,眼下正是烟花爆竹销售的旺季。那么能否趁此机会靠售卖烟花爆竹“暴富”呢?有个别人就动起了这样的歪心思。近日,秀洲区公安分局破获多起非法运输、储存、交易烟花爆竹案。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运输、储存、交易等行为安全隐患极大,一旦操作不当就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秀洲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依旧将秉承“零容忍”态度,持续严管严控,加大查处力度。一起来看以下案例,这样非法运输、储存、交易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请大家引以为鉴。
【案例一】
2025年12月30日,秀洲公安新城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储存、交易危险物质的案件。
当天下午,民警在一小区地下车库当场抓获正在非法交易烟花爆竹的两名嫌疑人房某和董某,并在车库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数十箱,涉案物品市场价值约1.8万元。经查,房某在未取得任何形式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储存、交易危险物质。目前,房某、董某两名嫌疑人已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二】
2025年12月31日,秀洲公安王店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存储、运输危险物质的案件,当场扣押各类烟花爆竹64箱。
当天下午,王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线索,并当场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面包车。经查,陶某某兄弟俩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的情况下,从外省将这批烟花爆竹运到嘉兴,准备进行售卖。目前,陶某某等两名嫌疑人已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三】
2025年12月31日,秀洲公安洪合派出所在辖区李某家中查获烟花爆竹20余箱。李某在没有获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将大量烟花爆竹存放在不具备任何安全储存条件的场所。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嘉兴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