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尊敬的客户:
衷心感谢广大客户一直以来对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里国丰村镇银行”)的支持与信任。因业务调整,自2026年1月9日起,龙里国丰村镇银行不再办理新增贷款业务,现有贷款将委托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银行”)代为后续管理,现就相关业务安排公告如下:
1.本次业务调整,不影响客户与龙里国丰村镇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客户仍需按与龙里国丰村镇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2.为给客户提供便捷服务,在贷款存续期间,龙里国丰村镇银行委托贵州银行按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为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3.龙里国丰村镇银行存款业务转至贵州银行后,客户在龙里国丰村镇银行开立的个人及单位账户会发生变更。该变更不影响客户贷款归还,贵州银行延续贷款本息自动扣划服务,请客户在还款日前及时足额存入还款资金,避免造成逾期。提前还款需到营业网点办理。
4.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疑问、建议,请拨打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服务电话:0854-5633568,或到原业务办理网点对应的贵州银行营业网点咨询办理。
特此公告。
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