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7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被司法拍卖的3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后,嘉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31,084,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1%。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为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和非交易过户导致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2,63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9%;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6,284,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0%。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